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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景谷 通过北京源源被周大福免了2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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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活跃会员灌水之王突出贡献

发表于 2022-1-28 13:2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债务情况概述
2017 年 9 月 1 日,经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景
谷林业”)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财务
资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与公司前控股股东小康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小康控股”)签订《财务资助协议之补充协议》。小康控股同意将其向公
司提供的财务资助 2.2 亿元人民币(无利息,无需公司提供担保)还款时间延展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详情可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与控
股股东签订财务资助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
2020 年 3 月 6 日,公司收到小康控股《债权转让通知书》,小康控股与北京
源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源源”)于 2020 年 2 月 2 日签订《债权转让
协议》,小康控股将其持有公司 2.2 亿元债权本金及利息、违约金(如有)等全
部转让给北京源源。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北京源源签订《借款展期协议》,约定将公司对
北京源源所负债务 2.2 亿元展期一年,即展期期限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展期利率为 4.35%/年。前述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
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可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签
订<借款展期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2021 年 6 月 30 日,西藏林芝福恒珠宝金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福恒”)、
北京源源、景谷林业三方签订了《债权转让及债务抵消协议》,约定北京源源将
其对公司的 2.2 亿元债权(包含利息)转让给西藏福恒用于抵销其所负西藏福恒
的部分债务。北京源源前述债权转让后,公司所负 2.2 亿元(包含利息)债务的
债权人变更为西藏福恒。同日,公司收到了西藏福恒送达的《免除部分债务的告
知函》,西藏福恒同意无条件免除公司 3,000 万元人民币债务本金以及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所有债务本金所对应的全部利息。前述债
务免除后,公司对西藏福恒的债务金额为 1.9 亿元(无息),还款期限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详情可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债务进展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43)。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
订<借款展期协议>的议案》,同意与西藏福恒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对上述借款
还款日期进行展期,展期期限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西
藏福恒同意展期期间对景谷林业免收借款利息。详情可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的《关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二、债务进展概述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收到了西藏福恒送达的《关于进一步免除云南景
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债务的告知函》(以下简称“本告知函”)。西藏福恒同意进
一步无偿免除公司剩余债务,上述债务免除完成后,公司对西藏福恒的债务将变
更为 0 元,前述债务免除不附带任何条件,无需公司作出任何承诺,前述免除债
务的事项自本告知函出具之日起生效,不可变更且不可撤销。
三、债权人基本情况介绍、与公司的关系
1、债权人基本情况
名称:西藏林芝福恒珠宝金行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400686806198U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永久片区 35 栋三单元三层 301 号(富
丽名城)
法定代表人:郑霭仪
注册资本:1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 年 8 月 3 日
营业期限:2009 年 8 月 3 日至 2029 年 8 月 2 日
经营范围:经营以铂金及其他贵金属、各种宝石、珍珠、翡翠、晶石、黄金、
白银为材料的饰品;钟表;工艺品;提纯精炼业务;企业形象策划;投资与资产
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2、债权人与公司的关系
债权人与公司为关联关系,具体情况为:
(1)西藏林芝福恒珠宝金行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广州新御福企业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为曾安业先生,曾安业先生为景谷林业的董事。
(2)广州新御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周大福代理人有限公
司(董事局由郑家纯、郑锦标及郑裕伟组成,其中郑家纯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周大福代理人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周大福控股有限公司。
(3)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周大
福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的控股
股东为周大福控股有限公司。
(4)此外,西藏福恒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
面的其他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债务免除完成后,公司对西藏福恒的债务将变更为 0 元,前述债务免除
不附带任何条件,无需公司作出任何承诺,前述免除债务的事项自上述《关于进
一步免除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债务的告知函》出具之日起生效,不可变更
且不可撤销,对公司财务的具体影响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上述债务免除是
为了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增强公司经营及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
的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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