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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国际旅游岛)离岛旅客购物免税特许经营,该政策拟于近期获批,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拟采取分两阶段进行招标的办法,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第一阶段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国际旅游岛配套政策,该政策获批后将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大型免税商城(店),并将作为标志性项目,打造成为旅游目的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务院批准的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资质
4.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24日17时30分。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模式、免税商城(店)投资方案、股权合作方案等。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做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确认
贵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用电话或传真、邮寄予以确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平潭综合实验区离岛免税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林鹏飞
地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大楼四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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